環境影響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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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紅橋區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紅橋政辦發〔202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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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紅橋區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紅橋政辦發〔2021〕5號 各街道辦事處,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紅橋區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17日 紅橋區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依法推進垃圾分類,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為建設美麗紅橋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科學管理,綠色發展。普遍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制度,堅持源頭減量,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加強市場化運作,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產業體系。 ——黨政推動,全民參與。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體制機制,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加強宣傳教育和督促引導,形成全社會人人動手的良好氛圍。 ——示范引領,持續推進。轉化推廣示范成果,發揮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工作的引領帶動作用,促進源頭分類投放,提高分類運輸能力,持之以恒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制度保障,長效管理。嚴格執行生活垃圾分類標準體系和考核體系,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文明城區、國家衛生區、食品安全示范城創建重要內容,執行“區、街道、社區”三級聯動的工作機制,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管理系統。 ——因地制宜,城鄉統籌。加強分類指導,從實際出發,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三)主要目標 到2021年底,全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系統全覆蓋。完善垃圾分類示范創建和作業模式,提升垃圾分類處置能力和精細化管理水平。具體目標分解為: 1.全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市民垃圾分類知曉率、參與率達到100%。 2.建設西于莊街、和苑街兩個生活垃圾分類精品示范街,全部街域實行垃圾分類全覆蓋。 3.完成河濱花苑、曉春里等21個生活垃圾分類精品示范小區創建工作,提升垃圾分類規范化建設水平。 4.完善垃圾分類收運作業體系,全區廚余垃圾收集、運輸能力滿足日產日清需要;推進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可回收物數據信息統計制度,將回收統計數據納入生活垃圾統計內容。 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分類監督考核體系完善;因地制宜推進示范街道(示范社區)撤桶、并點、建垃圾分類箱房工作,逐步實現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定時定點”投放、收運模式;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作業體系滿足分類需求;可回收物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布局基本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與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兩網有效銜接。 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類成效進一步鞏固,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體系;健全符合本區實際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生活垃圾分類習慣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四)堅持黨建引領。區委、區政府將垃圾分類工作列入重點工作內容,召開全區垃圾分類工作部署推動會,強力組織推動;每半年聽取1次垃圾分類專題工作匯報。充分發揮基層黨建引領作用,結合“雙創”包保活動,每個黨員每個月至少參加1次下沉社區垃圾分類相關活動,將垃圾分類納入在職黨員社區報到服務內容,組織“千名黨員進社區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活動”,每個社區要安排1名黨員領導干部駐守,每個小區至少有1名黨員干部包保,將督促垃圾分類作為社區入列輪值黨員干部的一項工作內容,著力解決源頭分類投放收集效果差、引導督導力量不足、混裝混運突出問題,以市級文明城區、國家衛生城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創建工作推動垃圾分類工作落實,建立健全區、街、社區三級聯動和區級“專班”聯席工作機制,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管理體系,落實源頭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督促責任主體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牽頭,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五)強化宣傳教育。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導,全面客觀報道生活垃圾分類政策措施及其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戶外電子顯示屏、宣傳牌等載體,加大地鐵站口、公園、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宣傳力度,全面鋪開與個性亮點相結合的垃圾分類知識和政策法規宣傳。全面開展垃圾分類宣傳,街道、社區結合工作實際,社區每月一次,小區每周一次組織開展現場宣傳活動,每季度實現全覆蓋入戶宣傳一次,提高居民知曉率、參與率和分類準確率。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在小區投放點、主要出入口等處公示投放點位置、投放時間等,發放“告知書”和“垃圾分類投放手冊”,開展分類宣傳和意見征詢,確保居民對小區實施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的知曉率達95%以上。加強專業培訓,每月全區至少組織1次大型垃圾分類培訓,強化垃圾分類意識,全面提升垃圾分類源頭分類投放能力。(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城市管理委牽頭,區住房建設委、區民政局配合,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六)切實從娃娃抓起。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各級各類學校德育、社會實踐教育、評優評先內容,從小培養垃圾分類習慣和行動自覺,依托少先隊、學校團組織等開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去哪了”等知識普及和社會實踐活動,帶動家庭、社區、社會積極廣泛參與。全區教育系統至少成立1支垃圾分類學生志愿服務隊,每季度到居民區參加1次垃圾分類志愿服務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成立垃圾分類青少年志愿服務小隊,走出校門,走向社會,傳播垃圾分類知識。每個學校每季度開展1次垃圾分類專題講堂,結合班隊課、自然課、生物課的形式進行。每學期組織1次垃圾分類集中培訓,每月組織1次垃圾分類主題宣傳活動。發揮全區幼兒園、中小學電子顯示屏和小喇叭廣播站優勢,每天課間適時播放垃圾分類知識及學校垃圾分類動態。面對廣大婦女及家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引導其養成垃圾分類習慣。(區教育局、團區委、區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七)打造志愿服務隊。全力組織志愿服務進社區、進單位,指導社區、機關單位開展垃圾分類。充分發揮志愿者、樓門長、退休黨員、網格員作用,每個社區至少成立1支志愿服務隊,帶動社會公眾參與垃圾分類志愿服務。將垃圾分類作為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載體,在推進“撤桶并點”、“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工作中,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研究約定分類投放的時間、地點。統籌居民委員會、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力量,營造垃圾分類人人有責,人人參與、人人受益的氛圍。通過單位、社區引導所屬人員和家庭、個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使全區市民垃圾分類知曉率、參與率達到100%。(區民政局、區住房建設委牽頭,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三、推動源頭減量,完善分類體系 (八)推動源頭分類減量。鼓勵和引導實體銷售、快遞、外賣等企業嚴格落實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推進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實行綠色辦公,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內部辦公場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游、住宿經營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飲經營單位倡導“光盤行動”,引導消費者適量消費。推進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建立餐飲浪費監管制度,各級單位食堂厲行節約,制止浪費。(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九)加強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建設。按照市商務局規范要求,與區住房建設委棚改指揮部對接,合理規范設立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建立可回收物數據信息統計報送制度,對可回收物的來源、去向、數量等基礎信息實行臺賬管理,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轉型升級助推垃圾分類居民社區源頭分類工作。整合再生資源工作人員、回收網點等資源,對區域內可回收物統一回收。逐步推行兩網融合,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與垃圾分類系統有效銜接,進一步提升可回收物的資源化處理利用能力。(區商務局牽頭,區住房建設委配合,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十)完善分類投放收集系統建設。全面規范居民社區、單位、商業和辦公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箱房、收集點等設施設備,生活垃圾分類標志統一規范、清晰醒目,居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簡便易行,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在新建商品房和有條件的社區,配套設置智能化垃圾分類設備,提升垃圾分類智能化管理水平。合理調配分類運輸作業,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運輸體系,有效對接分類投放收集站點,杜絕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區城市管理委牽頭,區住房建設委、規劃資源紅橋分局配合,各成員單位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十一)完善分類運輸系統。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運輸體系,合理確定分類運輸站點頻次、時間和線路,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到2023年底,實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開,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收集運輸,建立密閉、高效的分類運輸系統,減少運輸過程中“拋灑滴漏”。加強生活垃圾產生單位與生活垃圾清運單位之間的無縫銜接。(區城市管理委、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四、注重以點帶面,發揮示范作用 (十二)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駐區部隊高標準落實垃圾分類要求,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主體責任,對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制度,完善臺賬管理,定期公示,帶頭示范引領垃圾分類。(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各成員單位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十三)積極創建示范街道。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的基礎上,采取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街道的方式,逐步提升全區生活垃圾分類水平。通過創建促進機關單位、學校垃圾分類軟、硬件設施規范配套完善,分類投放責任制度落實,教育實踐活動形式多樣,垃圾分類開展效果明顯,帶動垃圾分類習慣和行為自覺逐步形成。到2021年底,在區內創建西于莊、和苑2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街;到2022年底,全區示范街比例達到30%;到2023年底,全區示范街比例達到60%;到2024年底,全區各街全部達到示范街標準;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類成效進一步鞏固。(區城市管理委牽頭,區住房建設委、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五、加強督導指導,開展檢查考核 (十四)強化監督考核。完善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區、街道、社區多級考核機制,加大檢查指導考核力度,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動不力導致進度滯后的,要通報批評、公開曝光。同時,通過新聞媒體、網絡新媒體、公告欄、宣傳欄等渠道,公開線索舉報途徑,鼓勵群眾開展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形成群策群力、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區城市管理委牽頭,各成員單位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十五)強化執法檢查。按照執法部門職責分工,做好垃圾分類執法和培訓工作,完善執法事項目錄,統一執法尺度。針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分類收運和處理單位等責任主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積極推進區、街二級執法聯動,壓實屬地街道執法責任,積極推進城市管理、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商務等部門的聯動執法。開展培訓研討,利用垃圾分類執法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強化執法交流學習,促進執法能力穩步提升。(區城市管理委牽頭,區司法局、公安紅橋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六、建立健全機制,加大保障力度 (十六)建立全區統籌體制。充分發揮紅橋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領導小組指揮職能,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實現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協同配合,及時發現、研究、解決推進重點問題,強力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成員單位發揮協同合作職能,黨政一把手負責,加強工作幫扶協作;各街道、社區把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來抓,發動基層黨組織、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志愿者和居民等各方力量,共建美好家園。(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成員單位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十七)健全管理協同機制。各街、各部門要利用基層治理“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機制,調動各方面的力量,推動公共服務、社會管理資源下沉到社區,全面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全力做好服務指導工作,積極響應各街吹哨報到,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到基層、深入群眾。(區委組織部、區城市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成員單位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十八)健全收費機制。按照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規定,建立收費檔案和管理臺賬,認真落實產生者付費要求,堅持應收盡收,逐步實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倒逼源頭減量。嚴格規范處理費收繳程序,落實生活垃圾處理費專款專用。(區城市管理委、區財政局、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十九)落實資金保障。區財政結合實際統籌安排預算,優先保障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和宣傳、考核等相關支出。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相關稅收優惠,積極鼓勵支持采取多種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改造和運營。(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稅務局、區城市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二十)提升科技支撐。強化信息化技術在垃圾分類全程體系中的應用,構建生活垃圾從源頭到末端、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過程分類技術支撐體系,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等技術運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運車輛裝備、中轉設施、資源化利用設施的科技含量。探索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互聯網、移動端APP等技術手段,推動垃圾分類相關產業發展。(區科技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二十一)加強統計報送。扎實做好公共機構、相關企業和居民社區等相關工作進度、信息、基礎數據、設施設備、臺賬建設等統計工作,及時更新完善基礎數據統計。同時,認真全面總結生活垃圾分類落實情況,定期報送至垃圾分類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成員單位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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